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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暨住养老人权益保障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了迎接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和敬老月的到来,2019年9月20日,“北京市养老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暨住养老人权益保障研讨会”在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本次学术研讨会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主办、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承办,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在京多家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养老行业的3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届研讨会。会议由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洪律师主持。会议上,专家、学者、律师以深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为方向,对养老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从党的政策、法律完善、司法实践、社会工作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入研讨,现场学术氛围浓厚,主题发言精彩,会场互动热烈。

 

      会议伊始,韩洪律师代表主办方对近年来北京市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特别是养老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法律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韩律师指出,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老龄法的研究越来越重要,我国已经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高龄老人、失智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不断增加,机构养老、长期照护的发展势在必行。如何通过加强养老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增强养老机构法律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保障好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每名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将会一如既往地为应对社会老龄化开展好法律研究,培养专业律师,服务好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权益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进入研讨阶段,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陈洪忠律师结合承接主持的2019年市级课题《北京市养老机构管理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成果,围绕当前一些养老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难题,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破解经营管理困境、切实保障维护好住养老人的合法权益作了精彩的发言。他以养老机构住养老人意外引发案件为例,阐述了法院裁判方面存在的法律依据问题,分析了受伤住养老人的意外保险、医疗保险、机构责任险等存在的问题和法律完善方向,介绍了养老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构建设想等初步研究成果。北京市丰台区康助护养院院长于安安,北京四季青敬老院院长于洪生,北京市通州区老年协会总干事张金梁,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郑翔,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贺少林和来自律师届的赵彦广、张志友、翟晓静、赵一默、阎云天、郑杰、孟宪红、穆云鹏等10余名专家、学者和律师围绕主题的发言观点鲜明、内容实事求是,以养老服务行为标准化促进行业发展发表了真知灼见,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还对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有益思路,有案例、有思考、有建议、有对策,对当前养老机构面临的法律难题和管理困境认识到位,特别是对探索、发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升法律工作者社会价值、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力度等方面作了深度诠释,同时就养老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如何做好深度调查研究、抓住关键环节制定措施、发挥专家学者团队优势等方面也提出努力的方向,发言质量很高。大家还从加大普法力度、搞好事前防范、做好证据保全、找准维权重点、落实援助举措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表了非常有价值的独到看法,为老龄法律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大量实证剖析,都表示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
 

      本次研讨会通过学界和业界广泛和深入的交流,大家对如何保障好住养老人合法权益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就如何长期坚持为养老机构提供法律护航,加强我国老龄化的法律应对,加快多方面的立法进程等方面,总结了许多有益经验,也为下一步搞好理论研究攻关和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实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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