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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依照法律规定与约定,向公司按期、足额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保证公司资本可有效形成并充盈使用。股东出资义务
一、增资协议能否解除在商业运营中,增资协议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引入新的投资者,或者现有股东增加投资的常见方式。然而,当出现争议或者
一主观上不具有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故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行为人只要具有牟利目的即可,是否实际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某五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某建筑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中所使用的井盖上图形与其注册的商标近似,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主张停止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辩护思路二:不具备非吸的四个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依照法律规定与约定,向公司按期、足额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保证公司资本可有效形成并充盈使用。股东出资义务
一、增资协议能否解除在商业运营中,增资协议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引入新的投资者,或者现有股东增加投资的常见方式。然而,当出现争议或者
一主观上不具有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故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行为人只要具有牟利目的即可,是否实际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某五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某建筑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中所使用的井盖上图形与其注册的商标近似,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主张停止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辩护思路二:不具备非吸的四个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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